共享經濟優缺參半,Uber爭議沒有贏家

2278 成果筆記, 政治議題, 民生議題

問卷:Uber搭不搭part2
調查時間:2017.1.20-2017.2.12
填寫人數:837人* *

在《公路法》修正案於今年(2017) 1月5日正式上路後,正式確定Uber在台灣是違法的公司。微笑小熊調查小棧最新出爐的調查報告顯示,在修正案通過後,對於此次爭議誰將成為贏家,超過四成的受訪者表示沒有贏家(42.1%),其次的受訪者則分別認為贏家是計程車業者(19.4%)、我不確定(19.1%)、全民(11.2%)、而認為政府是贏家的最少(8.1%)。接下來被問到認為除了Uber公司以外,誰的損失最多,受訪者傾向認為Uber有關的消費者(32.1%)與司機(30.2%)受到的影響最大,接著是全民(16.4%)、我不確定(15.5%)、計程車(4.3)、以及政府(4.3%)。但也有受訪者認為沒什麼損失,像王小姐便留言表示,台灣交通工具選擇多元化,沒Uber並沒什麼損失。

調查進一步發現,當有叫車需求時,有77.5%的受訪者會傾向選擇計程車、22.5%的受訪者選擇Uber。當被問到選擇計程車的原因時,有半數的受訪者表示Uber在台灣不合法(50.2%),而其他原因還包括對目前計程車提供的服務很滿意(18.0%)、不知道怎麼用APP叫車(11.3%)、Uber需要信用卡,擔心有被盜刷的風險(8.4%)以及沒有信用卡(7.7%)等等。像chyiing就提到:「Uber尚未合法,對合法的計程車司機不公平 」顯示Uber有無合法會影響消費者的信心。而當被問到選擇Uber的原因時,有受訪者表示因為比較便宜(39.5%),也有人提到自己想嘗試新服務(30.2%),以及對於目前計程車提供的服務不滿意等等(26.2%)。劉小姐則留言表示由於Uber刷卡很方便,因此成為他選擇Uber的原因。

Uber聲稱其商業模式是一種共享經濟,本次調查繼續深入觀察受訪者們對共享經濟的看法。當問題問到:「共享經濟可以增加額外的收入,以Uber為例,平常沒用到的車子就能拿來載人賺錢」的正面效益時,有受訪者認為這是有說服力的說法(64.2%),接續的是認為沒有說服力(20.9%)、我不清楚等等(13.3%)。Nico Yang對此留言表示:「這樣是好事。但需要有嚴格的機制,維持服務品質。」 接著在問卷中提到的是,共享經濟可能的負面效應:「便宜的共享產品,成本可能轉嫁到勞務提供者。以Uber為例,有司機現身表示,Uber在祭出更便宜的車資後,代表司機必須要花更多的時間,載更多的客人,才能達到原本的收入 。」對此可能的回應,有60.5%的受訪者同意這個批判觀點,其餘的受訪者則分別認為我不清楚(20.6%)、沒有說服力(17.7%)。阿朝則認為:「Uber的概念比較像是順便搭載客人的共乘外快概念」。

**本次調查的主題為「Uber搭不搭Part2」,由微笑小熊調查小棧(smilepoll.tw)執行,訪問期間為2017.1.20-2017.2.12,自發參與這次方便抽樣的人數為837人。